申辦進度查詢及補寄開戶完成通知書

1. 線上開戶約定事項

5步驟 下一步 2.個資告知及身分認證

線上申請新臺幣/外幣數位存款帳戶開戶約定事項:【111.06版】

線上申請新臺幣/外幣數位存款帳戶開戶約定事項。

  • 一、貴行接收含數位簽章或經貴行及本人同意用以辨識身分之電子文件後,貴行應提供該電子文件中重要資訊之網頁供本人再次確認後,即時進行檢核及處理,並將檢核及處理結果以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本人。
  • 二、貴行應於本人線上申請數位存款帳戶開戶時,提供數位存款帳戶約定條款予本人閱覽或下載。
  • 三、本人同意貴行所提供之數位存款帳戶約定條款為申請開戶契約之一部分,與書面契約具有相同效力。
  • 四、本人已審閱貴行所提供之數位存款帳戶約定條款至少五日,且充分瞭解及同意該約定條款全部內容與黑色粗體字之重要內容,於本服務網頁上點選「本人已審閱以上內容」鍵後,以完成開戶申請。
  • 五、本人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依本契約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相同。
  • 六、本人確保所傳送至貴行之電子文件均為完整且真實。
  • 七、本人同意得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簽章,或以「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所訂之安全規範,做為申請人之身分識別與同意依據申請數位存款帳戶,無需另行簽名或蓋章。
  • 八、本人如對本服務有所疑義時,除書面外,亦可透過客服專線、民意信箱或親洽往來營業據點等提出申訴或反映意見。
  • 九、本人基本資料若與原留存貴行之基本資料不一致時,本人同意申請開戶契約之相關通知及寄發綜合對帳單,均以寄送至本人原留存於貴行之電子郵件信箱方式為之,另若須變更公司地址、通訊地址、公司電話、住家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資料者,同意另透過貴行網路銀行辦理,惟若屬變更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等資料者,則臨櫃辦理。
  • 十、第一之二類及第二類數位存款帳戶之轉帳,其交易限額以每戶每筆不超過等值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每天累積不超過十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二十萬元為限;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之轉帳交易收款人限『本人』,其交易限額以每戶每筆不超過等值五萬元、每日累積不超過十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二十萬元為限,惟透過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之金融帳戶資訊核驗程序進行身分驗證者,收款人可為『非本人』轉帳之交易,其交易限額以每筆不超過等值一萬元、每日累積不超過三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五萬元,已使用之『非本人』轉帳額度,將合併計入本人可轉帳之日限額十萬元及月限額二十萬元。

    數位存款帳戶分類及交易權限:

    類型 第一之二類數位存款帳戶 第二類數位存款帳戶 第三類數位存款帳戶
    身分驗證機制 自然人憑證 1.本行晶片金融卡
    2.本行網路銀行使用者代號、密碼及已設定為OTP轉帳之手機號碼
    1.以他行臨櫃開立之存款帳戶金融卡或帳戶資訊
    2.他行須為已參加財金資訊公司金融帳戶資訊核驗服務之金融機構。
    本行信用卡
    轉帳交易限額 每戶每筆不超過等值五萬元、每天累積不超過十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二十萬元為限。 轉帳交易收款人『非本人』時,其交易限額以每筆不超過等值一萬元、每日累積不超過三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五萬元;收款人為本人轉帳之交易,其交易限額以每戶每筆不超過等值五萬元、每日累積不超過十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二十萬元,已使用之『非本人』轉帳額度,將合併計入本人可轉帳之日限額十萬元及月限額二十萬元。 轉帳交易收款人限『本人』,其交易限額以每戶每筆不超過等值五萬元、每日累積不超過十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二十萬元為限。
  • 十一、本人已充分瞭解如提供帳戶交詐騙集團使用,涉嫌違反刑法幫助詐欺罪,及或觸犯幫助洗錢罪,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操作說明手冊:(點選下列連結,可檢視服務操作說明)